新规出台的可行性
编辑: tt 浏览: 创建时间: 2013-4-8
自2013年1月1日开始,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开始执行。在网络上,这个123号令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的交规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如果在德国、在美国有过驾驶经历的话,大概不会有此抱怨。所以,管严点儿没什么不对,也没什么不好。但是,制定规则的人,应该多动动脑子,让规则变得切实可行。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,每个人的驾驶技术参差不齐,如果想得到一个顺畅、安全的交通环境,就必须制定严格的交通规则,而且,这个规则必须具备可行性。像花瓶一样的装饰性规则,一点儿用都没有。就变得自欺欺人了。这次公布的新规则,多数条款制定的很好,如何确保这些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管,使之能够成为常态。而不是平时疏于管理,偶尔来个严管。其中有两条值得大家关注:一条:“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”扣6分。第二条:要求驾车人经过人行横道时,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,否则会被扣3分。这样,将会产生2个恶果:1,路口追尾事故有增加的可能;2,由于汽车通过路口时降低车速,从而降低道路通行能力。交通管理的责任是保障流动的顺畅,而不是抑制流动。因为,抑制流动会带来更大的拥堵。如果交管部门没有这个计划,我完全有理由相信,这条规则基本上就是个摆设。 因为,指望每个人都能自觉地遵守规则,是很不靠谱的事儿。所以说,只能依靠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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