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日起,公安部新修订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23号)和《关于修改〈机动车登记规定)的决定》(公安部令第124号)将正式施行。
随着新交规的公布,考试的合格率比之前大幅降低,很多学员都在担心自己多次考不过会不会取消考试资格。以前考驾照的时候,学员可以不限次数的预约考试,直到考到驾证为止。但是新交规实行以后,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个有效期内,而且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考试次数均不能超过5次,每一项只有1次补考机会。也就是说,如果5次预约考试后,科目二或科目三没全部通过,就只能重新参加科目一(理论)考试,通过后才能继续预约科目二的考试。交警部门建议,学员有把握时再预约考试,不要随便浪费考试的机会。此外,科目二场地考试中,也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,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,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。
路考的时候,学员不可轻视的低级错误,起步、靠边停车或变道时不看左右后视镜的,换挡过快不准,如从一挡挂到二挡,却不小心拉到四挡的,空挡滑行的,停车时刹车过猛,全车人向前倾的,挡位不熟,换挡时下意识“瞟看”挡位的,起步直接开到中间或最左边的机动车道的,起动车前不拉好安全带或错拉安全带的,直线行驶骑在车道分隔线(虚线)行驶的,靠边停车停在路口、井盖上的等情况,过人行横道忘记点刹车的、不左右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