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高速路段要收超时费,很多司机应该都不清楚。只有在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才知道高速公路上要收超时费的。
这边就是有一个司机就是不知道高速公路要收超时费,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留宿了一晚,除了要过路费外,他还要是多交385元才会让他出高速的。那为什么要多出那385元的人民币呢?
工作人员是这样的解释的,在某市的高速公路上有规定:只要是超时,就要收取费用,计费的标准是车辆进入高速到出高速用60公里一小时来计算的。说是要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,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。他还说有特殊情况的话是可以特殊处理的,比如:车辆遇到问题,或者遇到故障,要修理;因为疲劳,要在高速服务区过夜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特殊情况,只要保留修车的单据或者有去登记,还有消费的发票就可以不被收取超时的费用,
那么前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留宿一晚的人,可以开个证明就可以不要多出那385元的钱。而高速公路会这样的规定,是因为怕有人会有偷逃通行费。
那他们是这样偷逃通行?第一是“U转”逃费的行为,比如一辆车从A地方上高速去外地,而在这段时间待在高速公路上就有十几个小时,但是它还是从A地方下高速,这样就会形成零通行费的情况。
第二就是J转”逃费的行为,和生命相同的情况,从这个A地方上在从附近的B地方下,只产生少量的费用。本来就没有多次做的路程,竟然开了十个多小时,这些就是J转”逃费的行为。